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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經濟部 > 能源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9 條
裝設低壓架空接戶線時,屬於接地之導線得以金屬支架或金屬. 直接固定;屬於非接地之各導線應以礙子支持。但接戶線為電纜者,其屬於非接地之各導線已使用支線支持者,得不以礙子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