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1 條
貨物裝卸設備各結構部分之鉚釘孔或螺孔,應符合左列規定:
一、應使用鑽孔機鑽孔。
二、不得有迴紋或裂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