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糧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基因轉殖植物田間試驗期間,審議委員會得不定期實地瞭解執行情形,必要時得要求申請人修正試驗內容或延長試驗期限。
前項經審議委員會議決變更田間試驗內容者,由中央主管機關以書面通知申請人修正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