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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獎勵民間參與交通建設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交通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四十三條第一項第三款廢止民間機構興建或營運許可時,應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通知財政部及民間機構:
一、未改善缺失之具體事實。
二、廢止興建、營運許可之日期。
三、終止地上權及租賃契約之表示。
四、強制接管營運或強制收買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