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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刑事補償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刑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補償金之支付、罰金或沒收物之返還,應於收受請求支付或返還請求書狀後十五日內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