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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0 條
本條例自公布日施行,適用期間為三年。
本條例施行期滿未及執行部分,必要時,得經行政院核定酌予延長,延長
期間最多以二年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