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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機關人事資料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人事管理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規則所稱人事資料範圍如下:
一、機關資料:
(一)組織編制及員額資料。
(二)職務歸系及官等職等資料。
二、個人資料:
(一)基本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各項資料。
(二)異動資料:
1.派免遷調核薪、動態登記及任用審查資料。
2.訓練進修、平時考核獎懲及考績(成)資料。
3.勳章、獎章、模範公務人員、刑事處分及懲戒處分資料。
4.留職停薪、回職復薪、停職、復職、免職、退休(職)、死亡、資遣及其他離職資料。
5.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姓名變更及出生年月日更正資料。
6.其他異動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