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各級農會共同經營機構組織經營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各級農會共同經營之事業以農會法第四條第一項所列各款事業並經主管機關核准者為限,其減免稅部分依同條第二項之規定,並由內政部協調財政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