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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動物運送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動物保護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動物運送:指動物自裝載、運輸途中至卸載之過程。
二、運輸工具:指用於運送動物之車、船及航空器。
三、容器:指用於裝載動物之箱、盒、籠子、載台或貨櫃。
四、運送工具:指運輸工具及容器。
五、墊料:指舖於容器上之砂、木屑、碎紙或其他可供防滑、吸震、絕緣或吸收排泄之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