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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乳業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規則主管機關:在中央依業務性質,分別為工業、農業或衛生主管機關
,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但本規則另有規
定者,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