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船及船員在國外基地作業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漁船未經核准不得於國外基地從事下列作業:
一、利用國外基地進行漁撈、售魚、補給。
二、利用國外基地進行魚貨轉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