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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漁業權登記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漁業權登記事項如左:
一、漁業權之取得、合併、分割、變更、讓與、繼承、消滅、撤銷、限制及停止。
二、漁業權作抵押時,其抵押權之設定、讓與及消滅。
三、入漁權之設定、讓與、繼承及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