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船舶艙區劃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規則適用於客船及船長八十公尺以上之貨船。
符合下列規定之船舶,不適用第七條至第二十條規定:
一、防止船舶污染國際公約附錄一。但不包含具有乙型乾舷之混合油輪。
二、載運散裝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與設備國際章程。
三、載運散裝液化氣體船舶構造與設備國際章程。
四、外海補給船之設計及建造準則。
五、特種目的船安全章程。
六、載重線國際公約,規則二十七破損穩度要求。但不包含甲板載貨船舶。
法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