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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準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汽車運輸業客貨運運價,由各該管公路主管機關依據全國或各該地區之運輸情形核定之,在同一區域內,除有特殊情形外,應予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