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示範獎勵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經濟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之用詞定義如下:
一、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指單機裝置容量一瓩以上未達十瓩之風力發電系統。
二、示範計畫:指由申請人提出於風況良好土地上設置小型風力機發電系統,用以展示國內優良產品及風力發電應用之計畫。
三、示範機組:指示範計畫內獨立型、併網型之小型風力發電機組且屬定置型者。
四、示範系統:指依本辦法提出申請規劃建置示範機組之發電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