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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圖像影音及出版品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文化部 > 建設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使用本館圖像資料,依據用途或範圍收費,每次使用收費以一個圖檔為計費單位,收費基準如附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