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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各級主管機關應辦理前條各項入學及修業年限之調整,並訂定受理申請、鑑定及提供特殊教育服務之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