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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幼兒園評鑑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為建立完善幼兒園評鑑制度,中央主管機關應規劃下列幼兒園評鑑事項:
一、研究及規劃幼兒園評鑑制度。
二、建立幼兒園評鑑指標。
三、蒐集分析國內外幼兒園評鑑相關資訊。
四、其他與評鑑制度相關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