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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處務規程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組織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館設下列組、室:
一、研究典藏組。
二、展示教育組。
三、經營管理組。
四、產學交流組。
五、工務機電組。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主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