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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教育業務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終身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所稱教育業務,指學校教育、社會教育、體育業務及青年發展業務等。
本辦法所稱公益信託,指以從事教育業務為目的,其設立及受託人經主管機關許可之信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