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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所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所設各組、室,分別掌理下列事項:
一、設計組:工藝產品之研究、分析、設計、開發及輔導等事項。
二、技術組:工藝技術試驗之研究、規劃及產品性能之分析研究、輔導等
事項。
三、推廣組:工藝技術推廣之研究、規劃、調查、統計及刊物之編印、發
行等事項。
四、資料組:工藝資料之蒐集、研究、整理、運用及諮詢服務等事項。
五、秘書室:研考、新聞聯繫、文書、出納、庶務、採購及財產管理等事
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