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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銀行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對儲存於專用存款帳戶銀行之支付款項,應依本辦法規定配合專用存款帳戶銀行辦理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作業。
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管理銀行及清算銀行辦理跨機構間支付款項帳務清算作業,應符合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所訂定之營業規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