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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稅務代理人登記證書費收費標準
法規類別: 行政 > 財政部 > 賦稅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稅務代理人登記證書費每張新臺幣一千五百元;申請補發或換發稅務代理人登記證書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