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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海洋委員會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署置署長一人,由海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其中一人兼任;副署長二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