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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各地區巡防局組織通則 EN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海洋委員會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各地區巡防局,掌理下列事項︰
一、執行入出海岸管制區之檢查、管制事項。
二、執行海岸、非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事項。
三、協助執行通商口岸之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事項。
四、執行船舶及其他水上運輸工具非法進入海岸地區之管制及處理事項。
五、執行海岸犯罪之偵防及警衛、警戒等事項。
六、執行海岸及漁、商港之安全檢查事項。
七、執行海岸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及處理事項。
八、維持通信、電子(含雷達)、光電、資訊等設施、系統運作及電(網)路調整建議等事項。
九、執行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及反滲透情蒐等事項。
十、其他依法應執行或協助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