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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南投啟智教養院暫行組織規程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內政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院置院長一人,承內政部部長之命,綜理院務,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