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民事訴訟費用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司法院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計算訴訟標的之價額,依本法第四條至第十五條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