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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家發展委員會促進 5G 及人工智慧導入智慧城鄉物聯網創新應用補助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發展委員會 > 通用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本辦法之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一、國內依法登記成立之獨資、合夥、有限合夥事業、公司。
二、申請人為公司者,其公司淨值應為正值。
三、非屬銀行拒絕往來戶。
四、不得為陸資投資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