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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自由貿易港區申請設置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3 條
受理申請設置自由港區之機關如下:
一、依本條例第六條規定提出申請之案件,為主管機關。
二、依本條例第七條第一項規定提出申請之案件,為國際航空站、國際港口之自由港區管理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