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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考試 > 銓敘部 > 退休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支領或兼領月退職酬勞金之政務人員依本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扣減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所計得之月退職酬勞金(含月補償金)時,依序先扣減月補償金,再扣減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所計得之月退職酬勞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