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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大眾捷運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捷運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大眾捷運系統運價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變更時亦同。
大眾捷運系統之運價,由其營運機構依前項運價率計算公式擬訂,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變更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