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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交通事業機關財產登記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奉令撤銷之機關,其財產除另有指定者外,應移交當地之部屬交通機關保管,如當地並無部屬機關,得列冊移交當地縣市政府保管,並會報本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