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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科學工業園區土地租賃及建築物租售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租用土地自建建築物時,應採用防火材料及構造,並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
定附建防空避難設備。建築基地出入道路之方向應由管理局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