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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申訴服務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本辦法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前,尚未終結之申訴、再申訴及訴願案件,其以後之程序,依修正施行後之規定終結之。但已進行之程序,其效力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