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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國防醫學院軍事教育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防部 > 醫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受稽核單位未於期限內完成改善事項或未執行改善追蹤事項者,應列入下次稽核重點,違失人員並得由學校依相關獎懲規定辦理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