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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陸海空軍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國防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本條例第二十七條所定「退伍金、退休俸、贍養金給與規定表」,自民國
五十年七月一日起實施。
前項規定表之退伍金基數金額內涵規定如左:
一、月薪額比照現役官階實支月薪額。
二、主副食物代金依照行政院核准之年度預算價格計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