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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組織法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組織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9 條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開庭,於法院內為之。但法律別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法庭席位布置及旁聽規則,由司法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