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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性別平等工作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第十三條第二項之義務,受有損害者,雇主應負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