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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農會法施行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農事小組組長之職責如下:
一、召開小組會議。
二、指導會員異動申報。
三、協助推行農會業務。
四、反映小組會員意見。
五、宣達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