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特約及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社會保險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開業執照載有居家護理服務之護理之家,為其收容之保險對象提供居家照護,得申請該服務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