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 script語法,恐影響到網頁的閱讀
跳至主要內容
:::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Toggle navigation
整合查詢
整合查詢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智慧查找
熱門詞彙:
刑法
、
職業安全衛生
、
勞基法
、
憲法
、
性騷擾
最新訊息
中央法規
司法解釋
條約協定
兩岸協議
綜合查詢
跨機關檢索
熱門法規
相關連結
網站導覽
English
會員登入
:::
現在位置: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條文內容
P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儲存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102.08.23訂定)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民及學前教育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國民中學應配合各入學委員會之招生作業,提供畢(結)業學生必要之協助。
國民中學應依學生能力、性向、興趣及各項測驗結果、教師平時之觀察及試探活動紀錄,並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國民中學推動生涯發展教育工作手冊及國中學生生涯輔導紀錄手冊,妥善規劃學校適性輔導工作。
國民中學應於學生二年級時辦理性向測驗,三年級時辦理興趣測驗,並依測驗結果提供各項試探及實作活動,於三年級下學期當年四月三十日前,提供學生及家長升學進路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