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內政部 > 處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警備隊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局安全維護規劃及執行。
二、拘留所、槍械室看守及管理。
三、支援各偵查大隊執行相關勤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