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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監察院監察委員行署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監察院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8 條
行署各委員在出巡期內所收發之公文,應比照前列各條規定辦理。並於回署後彙列報告,分別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