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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教育部 > 國際及兩岸事務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7 條
第七條第一項第一款、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書表格式,由各校定之;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及第六款所定書表格式,由本部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