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對於六百伏特以上之電氣設備,如配電盤、控制盤、開關、斷路器、電動機操作器、電驛及其他類似設備之前方工作空間,不得低於下表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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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小工作空間(公分) │
│ ├───────────┤
│對地電壓(伏特) │工 作 環 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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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 │乙 │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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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至二五○○ │九○ │一二○│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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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一至九○○○ │一二○│一五○│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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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至二五○○○ │一五○│一八○│二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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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一至七五○○○│一八○│二四○│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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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五○○一以上 │二四○│三○○│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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