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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廢
汽車所有人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裁決罰鍰繳納處理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交通部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處理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事件之通知單、裁決書等有關文書之格式,及
應登記、列管之各項簿冊等,由交通部會商財政部另定之。
前項通知單由各該公路主管機關印製、編號後分發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