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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細則 EN
法規類別: 司法 > 院本部 > 行懲及智財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6 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事件,除法律別有規定外,當事人未委任訴訟代理人或委任之訴訟代理人未到場時,其所為之書面陳述或聲請,法院不得斟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