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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護理人員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衛生福利部 > 護理及健康照護目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護理人員執行業務時,應製作紀錄。
前項紀錄應由該護理人員執業之機構依醫療法第七十條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