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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行政院衛生署檢疫總所辦事細則
法規類別: 廢止法規 > 行政院衛生署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本所各單位領用物品,領用人逕向物品管理人員索取個人領用卡,填寫應
領物品及數量,簽章後領取物品。經管人員按月依卡總結登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