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加入資料夾:

條文內容

法規名稱: 廣播電視業者設置地球電臺管理辦法 EN
法規類別: 行政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 通訊目
※歷史法規係提供九十年四月以後法規修正之歷次完整舊條文。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25 條
本辦法之技術標準、器材規範及干擾處理,得參照電波監理業務管理辦法、國際電信公約、國際無線電規則等有關電信之規定辦理。